據新華社訊息,為推動旅遊法有效實施,健全旅遊法律法規制度政策,築牢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法治保障,全國人大常委會5月25日啟動旅遊法執法檢查旅遊。
旅遊法是我國旅遊業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於2013年4月透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和2018年分別對部分條款作了修改旅遊。
記者25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旅遊法執法檢查將採取赴地方檢查與委託省級人大常委會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檢查工作旅遊。6月至9月,執法檢查組將赴山西、黑龍江、福建、貴州、陝西、新疆等6個省(區)開展實地檢查,並委託內蒙古、浙江、山東、江西、重慶、甘肅等6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組將採取實地檢查、組織座談、典型調研、專題研究、抽查暗訪等多種方式,全面準確瞭解法律實施情況,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深入調查研究。
執法檢查中,將重點檢查8方面內容:制度機制建立實施情況;旅遊者權益保護和行為規範情況;促進旅遊業發展情況;旅遊市場秩序規範情況;旅遊安全保障、監管執法和糾紛處理情況;與旅遊法配套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情況;旅遊法實施中存在的其他問題,對推進法律貫徹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對旅遊法修改的意見和建議旅遊。
來源旅遊:新華社
(編輯旅遊: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