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新規將出臺 提保額 強監管 賠得起

◎記者 韓宋輝 上海證券報記者日前從金融監管總局獲悉,金融監管總局與財政部對新修訂的《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擬於近期聯合印發會計。辦法明確將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政處罰記錄、涉訴情況和歷史賠付記錄等管控能力與保險費率進行掛鉤,使費率浮動機制更加科學,同時明確成立職業責任保險專家委員會,提高理賠效率。 受訪人士認為,這對於投資者及保險機構而言,都是重磅利好:一方面,這有助於投資者透過保險機制快速獲賠;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下稱“職責險”)市場有望被啟用,相應保費規模有望擴大。 職責險將迎多重變化 職責險是我國註冊會計師法的法定製度安排,也是國際通行的投資者權益保障工具。相較於現行規定,新修訂的辦法有望出現幾處核心變化,包括提高保額、費率“獎優罰劣”、豐富產品供給和監管更具體等。 財政部2025年11月釋出《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業內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對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以及從事金融企業等公眾利益實體審計業務的事務所,職責險累計賠償限額由5000萬元提高至最高1億元。辦法則鼓勵保險公司採用共保方式提升承保能力,有望在職責險最高保額上給足空間。 產品供給更豐富。辦法明確,在主險的基礎上,可將賬冊檔案丟失、首次投保追溯期擴充套件等作為附加險,豐富保險產品的多元化需求。 監管要求也更具體。辦法明確了相關方的監督管理要求,確保職責險依法合規地開展。如:明確成立職業責任保險專家委員會,提供專家意見或建議,供司法機關或有關方面參考,提高理賠效率;明確財政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可對職業責任保險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明確雙方的協會、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日常溝通機制,加強資料對接和共享等。 職責險市場為何“叫好不叫座” 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化,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投資者的維權意識空前高漲。作為保障投資者權益的一項制度安排,職責險市場卻“叫好不叫座”。 投保規模和保障程度仍較低。一位財險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少量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風險意識較強,投保比較普遍,但面臨保障低、費率高、理賠難、續保難等問題;大量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意願較低,風險分擔以計提職業責任風險基金為主。 保險公司因面臨巨大賠付風險,承保意願低。上述財險人士介紹,近年來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件中,大部分法院判決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少則數千萬元,多則數十億元。這導致保險公司面臨巨大賠付風險,推廣職責險意願不斷降低。 責任認定邊界模糊,帶來理賠難。一位律師對記者表示,職責險僅承保執業過失所致民事責任,故意行為屬於法定除外責任。然而,現有法律及司法解釋對過錯形態的規定較為原則,導致判決中對會計師事務所過錯的認定多使用“重大過錯”“存在過錯”“未勤勉盡責”等表述。保險公司傾向於將上述模糊表述推定為故意行為,這種司法認定結論的概括性與保險免責條款的確定性之間的錯位,往往成為拒賠的直接依據。 投資者與保險機構均受益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保持高壓態勢。據Wind資料統計,截至7月底,中國證監會系統共處罰53家中介機構,涉事主體涵蓋29家會計師事務所。 對於投資者而言,辦法實施後的直接好處是“賠得起”。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教授王鵬程對記者表示,上調保額後,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能力將大幅提升,將職責險從事務所風險分擔工具升級為投資者救濟通道,有助於投資者透過保險機制快速獲賠,避免維權成本高、獲賠週期長。 對保險公司來說,保費規模有望擴大。北京恆州博智國際資訊諮詢有限公司表示,2025年全球會計師專業責任保險市場銷售額達到55.52億美元,預計2032年將達到78.22億美元。 對於辦法,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階顧問王民對記者表示:一方面可透過提高累計賠償限額,對保險市場承保能力與風控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最佳化費率機制與理賠機制,透過引入行業示範條款和專家評審機制減少理賠爭議,更好發揮職責險對會計師執業的監督促進作用與風險轉移功能,促進會計師事務所加強風險管理。

◎記者 韓宋輝

上海證券報記者日前從金融監管總局獲悉,金融監管總局與財政部對新修訂的《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擬於近期聯合印發會計。辦法明確將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政處罰記錄、涉訴情況和歷史賠付記錄等管控能力與保險費率進行掛鉤,使費率浮動機制更加科學,同時明確成立職業責任保險專家委員會,提高理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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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人士認為,這對於投資者及保險機構而言,都是重磅利好:一方面,這有助於投資者透過保險機制快速獲賠;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下稱“職責險”)市場有望被啟用,相應保費規模有望擴大會計

職責險將迎多重變化

職責險是我國註冊會計師法的法定製度安排,也是國際通行的投資者權益保障工具會計。相較於現行規定,新修訂的辦法有望出現幾處核心變化,包括提高保額、費率“獎優罰劣”、豐富產品供給和監管更具體等。

財政部2025年11月釋出《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會計。業內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對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以及從事金融企業等公眾利益實體審計業務的事務所,職責險累計賠償限額由5000萬元提高至最高1億元。辦法則鼓勵保險公司採用共保方式提升承保能力,有望在職責險最高保額上給足空間。

產品供給更豐富會計。辦法明確,在主險的基礎上,可將賬冊檔案丟失、首次投保追溯期擴充套件等作為附加險,豐富保險產品的多元化需求。

監管要求也更具體會計。辦法明確了相關方的監督管理要求,確保職責險依法合規地開展。如:明確成立職業責任保險專家委員會,提供專家意見或建議,供司法機關或有關方面參考,提高理賠效率;明確財政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可對職業責任保險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明確雙方的協會、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日常溝通機制,加強資料對接和共享等。

職責險市場為何“叫好不叫座”

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化,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投資者的維權意識空前高漲會計。作為保障投資者權益的一項制度安排,職責險市場卻“叫好不叫座”。

投保規模和保障程度仍較低會計。一位財險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少量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風險意識較強,投保比較普遍,但面臨保障低、費率高、理賠難、續保難等問題;大量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意願較低,風險分擔以計提職業責任風險基金為主。

保險公司因面臨巨大賠付風險,承保意願低會計。上述財險人士介紹,近年來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件中,大部分法院判決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少則數千萬元,多則數十億元。這導致保險公司面臨巨大賠付風險,推廣職責險意願不斷降低。

責任認定邊界模糊,帶來理賠難會計。一位律師對記者表示,職責險僅承保執業過失所致民事責任,故意行為屬於法定除外責任。然而,現有法律及司法解釋對過錯形態的規定較為原則,導致判決中對會計師事務所過錯的認定多使用“重大過錯”“存在過錯”“未勤勉盡責”等表述。保險公司傾向於將上述模糊表述推定為故意行為,這種司法認定結論的概括性與保險免責條款的確定性之間的錯位,往往成為拒賠的直接依據。

投資者與保險機構均受益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保持高壓態勢會計。據Wind資料統計,截至7月底,中國證監會系統共處罰53家中介機構,涉事主體涵蓋29家會計師事務所。

對於投資者而言,辦法實施後的直接好處是“賠得起”會計。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教授王鵬程對記者表示,上調保額後,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能力將大幅提升,將職責險從事務所風險分擔工具升級為投資者救濟通道,有助於投資者透過保險機制快速獲賠,避免維權成本高、獲賠週期長。

對保險公司來說,保費規模有望擴大會計。北京恆州博智國際資訊諮詢有限公司表示,2025年全球會計師專業責任保險市場銷售額達到55.52億美元,預計2032年將達到78.22億美元。

對於辦法,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階顧問王民對記者表示:一方面可透過提高累計賠償限額,對保險市場承保能力與風控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最佳化費率機制與理賠機制,透過引入行業示範條款和專家評審機制減少理賠爭議,更好發揮職責險對會計師執業的監督促進作用與風險轉移功能,促進會計師事務所加強風險管理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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