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十五五”丨支援單位設生育友好崗,專家:不僅涵蓋育齡女性

新京報訊(記者耿子葉)近日,正在進行的北京兩會上,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以下簡稱“十五五”規劃)女性。規劃提出“支援用人單位設定生育友好崗位”,再次釋放了北京市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積極訊號。何為生育友好崗位?其服務群體涵蓋哪些人?又將對生育友好型社會構建產生怎樣的影響?針對這些問題,新京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全球合夥人王建平,解讀政策背後的深意。

解讀“十五五”丨支援單位設生育友好崗,專家:不僅涵蓋育齡女性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全球合夥人王建平女性。受訪者供圖

人口問題關乎國家長遠發展,而生育保護是人口發展工作的核心抓手女性。王建平表示,北京將生育友好崗位納入“十五五”規劃,充分體現了政策制定的前瞻性與系統性。他指出,生育不僅是家庭層面的核心議題,更與勞動力供給、人口結構最佳化形成緊密關聯,“生育保護絕非單純的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其背後承載著最佳化人口結構、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深層價值,超出了常規勞動保護的範疇。”

那麼,符合標準的生育友好崗位究竟有哪些核心特徵?隨著各地政策的逐步落地,這一概念的界定正日趨清晰女性。王建平介紹,從目前地方實踐來看,生育友好崗位的核心是透過柔性管理模式,破解勞動者“工作與生育兼顧”的痛點。具體來看,用人單位可結合自身經營管理實際,靈活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或遠端辦公、錯峰休假、最佳化績效考核標準等措施,為勞動者提供生育相關的工作便利。

“生育友好崗位並非僅面向育齡女性女性。”王建平強調,生育是家庭共同責任,崗位設定需覆蓋全體育齡群體,既包括承擔主要生育義務的女性,也涵蓋育齡男性,“透過落實陪產假、男性育兒假、育兒彈性工作機制等措施,讓男性更充分地參與育兒過程,既能減輕女性生育壓力,又能推動形成性別平等的就業環境。”

對於用人單位而言,設定生育友好崗位是履行社會義務女性。王建平認為,用人單位主動落實生育友好政策,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同時,這類崗位的設定能有效構建人文關懷型用人單位文化,增強員工歸屬感與凝聚力,讓勞動者更安心地投入工作,形成“用人單位保障員工權益、員工反哺用人單位發展”的良性迴圈。

除了崗位機制最佳化,硬體與物質保障的完善同樣關鍵女性。王建平建議,用人單位可進一步拓展服務維度,比如落實女職工孕產期保健的措施,設定獨立哺乳室,配備必要的母嬰用品,探索提供托育託管等增值服務,多方面為育齡員工提供支援。當然,加強社會保障服務的供應也是綜合治理的措施之一。總之,“只有個人、用人單位、社會形成合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生育支援體系,才能真正形成生育友好型社會。”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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