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立遺囑
可能很多人都覺得是老年人才會做的事
最近房產,“90後”的周女士
就訂立了一份遺囑
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她
打算明確將個人名下財產及父母贈予的房產
指定由母親繼承
36歲的周女士目前正與男友籌備婚事
計劃於2027年領證結婚
她名下有一套房產
系其父親過世後
母親主動放棄繼承
並將自身份額全部贈與周女士所得
為妥善守護個人婚前財產和父母的心意
周女士來到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
明確將這套房產指定由母親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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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周女士:“萬一我自己有意外,那這套房子就是100%給我媽媽去繼承房產。其實人生有很多意外的,你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提前做好遺囑,其實第一守護好自己的財產,第二是給愛自己的人更加好的一個保障,我覺得是一個對自己的責任和規劃。”
當事人 周女士:“萬一我自己有意外,那這套房子就是100%給我媽媽去繼承房產。其實人生有很多意外的,你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提前做好遺囑,其實第一守護好自己的財產,第二是給愛自己的人更加好的一個保障,我覺得是一個對自己的責任和規劃。”
與此同時
周女士也計劃在婚前
與男友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清晰界定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屬
當事人 周女士:“現在大家都是很成熟了,先自愛再愛人,所以為了婚後一些個人財產,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爭吵或者誤會,我覺得會做好婚前個人協議,我和我男朋友都是很透明的,都有提前商量過房產。而且他都是知道的,他知道我為什麼會去做遺囑。”
當事人 周女士:“現在大家都是很成熟了,先自愛再愛人,所以為了婚後一些個人財產,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爭吵或者誤會,我覺得會做好婚前個人協議,我和我男朋友都是很透明的,都有提前商量過房產。而且他都是知道的,他知道我為什麼會去做遺囑。”
有業內人士表示
周女士在立遺囑之外
還計劃簽署婚前財產協議
這兩者功能不同
但可以形成互補
遺囑解決的是“身後事”
婚前財產協議解決的是
“生前事”及“離婚時的事”
中華遺囑庫廣州海珠區專案服務點負責人 何麗瓊:“優先順序上,我建議可以先立遺囑,再籤協議房產。因為遺囑由立遺囑人單方完成,無需對方知曉或同意,可以更快速保護父母財產,而婚前協議需要雙方協商,可能需要時間和對方溝通。”
中華遺囑庫廣州海珠區專案服務點負責人 何麗瓊:“優先順序上,我建議可以先立遺囑,再籤協議房產。因為遺囑由立遺囑人單方完成,無需對方知曉或同意,可以更快速保護父母財產,而婚前協議需要雙方協商,可能需要時間和對方溝通。”
據中華遺囑庫最新發布的
《2025年中華遺囑庫白皮書》
在60歲以下中青年立遺囑人群中
女性佔比已達到66.28%
對此房產,業內人士也提醒年輕群體儘早規劃
並警惕“婚後混同風險”
中華遺囑庫廣州海珠區專案服務點負責人 何麗瓊:“很多人誤以為婚前房產只要不寫對方名字,就永遠是自己一個人的房產。實際上,如果婚後將婚前房產出售,用所得款項加上婚後收入購置新房,用於婚後的持續其實都可能屬於混同了的夫妻共同財產,或者用婚後工資持續償還婚前房產貸款,那麼這部分資產也很可能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遺囑庫廣州海珠區專案服務點負責人 何麗瓊:“很多人誤以為婚前房產只要不寫對方名字,就永遠是自己一個人的房產。實際上,如果婚後將婚前房產出售,用所得款項加上婚後收入購置新房,用於婚後的持續其實都可能屬於混同了的夫妻共同財產,或者用婚後工資持續償還婚前房產貸款,那麼這部分資產也很可能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房產:廣東民生DV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