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虛假期刊網站,謊稱“代發論文”,倆騙子被判刑

論文發表是職稱評定、學子求學以及科研工作者職業生涯的關鍵環節論文。一些不法分子也嗅到“商機”,炮製“代發論文”等騙局實施精準詐騙,嚴重擾亂學術秩序,侵害他人財產權益。西城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典型案件,兩名被告人透過搭建虛假學術網站,謊稱可在各類期刊快速刊發文章詐騙錢財,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22年8月,被告人張某搭建虛假網站,冒充期刊編輯部編輯,打著有“內部合作渠道”能在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並保證“錄用見刊”的幌子,騙取被害人信任,以版面費、審稿費為由詐騙3600元論文

這一次得手讓張某嚐到了甜頭論文。2024年4月至9月,張某夥同楊某搭建多個虛假期刊網站,偽造樣刊雜誌,並大範圍推廣引流,謊稱可代理作者在多個國家級、省級正規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騙取多名被害人共計17000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單獨或夥同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虛構期刊發表服務,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論文。被告人利用他人對於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的迫切心理,搭建虛假網站,透過精準引流實施詐騙,甚至偽造“錄用通知”“期刊樣刊”等材料,主觀惡性明顯,社會危害性較大。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千元論文。一審判決後,二人均未上訴。

承辦法官張冰潔表示,此案是當前學術服務領域詐騙的典型縮影論文。不法分子抓住部分群體急於發表學術成果,又對期刊投稿渠道不熟悉的特點,透過偽造官方期刊網站、虛構“編輯內部合作”“綠色通道快速見刊”等話術騙取信任,不僅侵害群眾財產權益,更擾亂了正常的學術出版秩序。

法官提醒科研工作者、職稱參評人員論文,尤其是正處於畢業季的學子:

第一,學術成果發表務必透過正規渠道論文。期刊官方網站、官方投稿系統、編輯部公開聯絡方式是唯一合規的投稿途徑,切勿輕信社交平臺、二手交易網站上的“代發中介”“內部渠道”“包過包發”等虛假宣傳。

第二,投稿前務必核實期刊及投稿渠道真實性論文。如需確認期刊合法性,可登入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透過“期刊/期刊社查詢”入口輸入期刊名稱核驗正規刊號;如需確認投稿渠道真偽,可透過期刊版權頁標註的官方電話、郵箱直接聯絡編輯部核實,切勿點選不明連結、掃描非官方二維碼跳轉至仿冒網站投稿。

第三,一旦發現被騙請第一時間留存證據維權論文。若遭遇詐騙,應立即儲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虛假網站截圖和錄用通知等全部證據,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調查工作,儘可能挽回財產損失。

來源論文: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論文: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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